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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l药用炭吸附剂参考数据(活性炭)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 120℃ 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 10.0%(通则 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约 0.50g,加乙醇 2~3 滴湿润后,依法检查(通则 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 3.0%。 铁盐 取本品 1.0g,加 1mol/L 溶液 25ml,煮沸 5 分钟,放冷,滤过,用热水 30ml 分次洗涤残渣,合并滤液与洗液,加水适量使成 100ml,摇匀;精密量取 5ml,置 50ml 纳氏比色管中,依法检查(通则 0807),与标准铁溶液 2.5ml 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5%)。 锌盐 取本品 1.0g,加水 25ml,煮沸 5 分钟,放冷,滤过,用热水 30ml 分次洗涤残渣,合并滤液与洗液,加水适量使成 100ml,摇匀;精密量取 10ml,置 50ml 纳氏比色管中,加维生素C 0.5g,加溶液(1→2)4ml 与亚铁氰化钾试液 3ml,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如发生浑浊,与标准锌溶液[精密称取硫酸锌(ZnSO4·7H2O)44mg,置 100ml 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 10ml,置另一 100ml 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 1ml 相当于10μg的Zn]2.0ml 用同一方法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2%)。
实施指南如箭在弦
2006年3月 的《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分别在机构、人员和职责、厂房和设施、设备、物料、卫生、验证、文件、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销售、自检和改进等方面作了规定,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参照执行。
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药用辅料技术推广专业委员会主任宋民宪指出,该文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只是规定了相关原则。
据记者了解,不少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对上述文件中的"参照执行"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甚至有部分药用辅料企业认为这意味着"不要求执行"。
mcl药用炭吸附剂参考数据(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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