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
- 详情
- 推荐
收藏
¥ 1500.00
1件起订
产品规格
可售数量: 1000件
据业内人士,个人所得税的推进或将成为明年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 看点,修法先行、分步实施将成为个税改革的现实选择。在“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下,“扩中”也就是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将先行推进。业内专家认为,月收入万元以下的个税税率有望调低,同时建议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 高边际税率调低。
个税改革在“六税一法”中进展相对滞后。本轮税收制度改革中明确的“六税一法”,即启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修订税收征管法。下一步,个税改革在明年研究推进已成为大概率事件,记者此前也获悉,个税改革的方案 快有望明年上半年出炉。
而在推进路径上,记者了解到,对应“增低、扩中、调高”的目标,“扩中”即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或成为优先选项。
此外,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调低部分档次的税率也在业内形成较高呼声。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张连起表示,下一步还需要进一步简并个税税率级次,同时,低级别也就是处于一、二级的税率要调低,增加高收入人群税负,让中等收入阶层增加可获得感。
此外,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以上适用 高边际税率45,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下来的,已经过去20多年。目前,美国、巴西、俄罗斯、印度、越南个税的 高边际税率分别为35、27.5、13、30、35。
具体而言,杨志勇建议可以将相应税率调整为: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以下,适用3的税率;5000元至1万元,适用5的税率;1万至5万,适用10的税率;5万至10万,适用15的税率;10万至20万,适用20的税率;20万元以上,适用25的税率。
在他看来,本轮财税改革的背景,已经不同于改革开放之初需要“做大蛋糕”的任务,而是解决伴随收入水平提高而带来的“收入差距扩大”这一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突出的问题。
张连起指出,在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过程中,相对其他税制改革,个税改革可以说是风险最小、获益最大的突破口。个税的破题,符合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收入翻番的迫切需求,对于保障改善民生具有积极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改革
¥ 1500.00
¥1500.00
1000件可售
询价单发送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