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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售数量: 666666件
针对类型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 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所需材料: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3)企业章程;
(4)股权结构树状图,追溯到自然人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权资本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说明;
(5)法定代表人的 明复印件;
(6)业务发展说明:按照拟申请的经营项目以图文结合的方式逐项分析。
(7)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8)委托授权书及 人 复印件
(9)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时限:
行政机关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可做网站!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游戏运营)、动漫、展览展示、艺术品····
厦门创哈网络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快速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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