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
  • 详情
  • 推荐
1/1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

收藏

¥ 1.00

1件起订

产品规格

可售数量: 1件

15年

经营年限

四川成都

所在地区

0.0

综合评分

图文详情
产品属性

顶泰联盟在线咨询电话18080821639或400-666-3138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通常情况下,关于职工事实劳动关系的终结不能用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经济补偿办法也不能按终止合同的规定办理,而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怎么办成都律师在线咨询

 


如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会使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具体如下所述:

 

1、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会使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不规范的,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2、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3、关于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终结不能用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经济补偿办法也不能按终止合同的规定办理,而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未提前1个月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成都律师在线咨询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终止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更多法律知识:http://www.dggfl.net/2018/fcjf0718/822.html

顶泰律所

400-666-3138;


业务分类 非诉讼业务
好货推荐

店铺

收藏

联系

在线咨询
网站也是有底线的
联系时请说明
信息来自搜好货网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

¥ 1.00

规格
价格/数量
无规格

¥1.00

1件可售

询价单发送成功~

电话联系
立即询价
发送询价
完成
图形验证码
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