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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1-2吨
¥480.00
3-4吨
¥450.00
≥5吨
产品规格
可售数量: 2000吨
1. 产品概述
干混砂浆是指经干燥筛分处理的骨料(如石英砂)、无机胶凝材料(如水泥)和添加剂(如聚合物)等按一定比例进行物理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以袋装或散装的形式运至工地,加水拌和后即可直接使用的物料。又称作砂浆干粉料、干混料、干拌粉,有些建筑黏合剂也属于此类。其性能较传统砂浆无论是混合料的可塑性、粘聚性、保水性,还是硬化后的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都有了很大改善。干粉砂浆在建筑业中以薄层发挥粘结、衬垫、防护和装饰作用,建筑和装修工程应用极为广泛。
2. 主要技术性能
抹灰砂浆技术要求 | ||
项目 | 技术要求 | |
细度 | 4.75mm筛筛条为0 | |
凝结时间h | 3~9 | |
保水率% | 高保水 | ≥88 |
中保水 | ≥70 | |
低保水 | ≥60 | |
强度Mpa | 抗压强度 | ≥设计强度等级 |
拉伸粘结强度 | ≥0.20 | |
抗冻融性,强度损失率% | ≤25 | |
收缩性能% | ≤0.2 | |
均匀度% | 75 μm筛通过率 | ≥90 |
3.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 表面处理清除墙体表面浮灰、油污及疏松物,如有突起的地方应铲平。必要时应在墙体表面做界面拉毛处理。
2. 配制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加水量为干砂浆的17%-20%,砂浆搅拌3min-5min静停10min后再搅拌不少于0.5min(具体可参照DBII/T696-2009《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进行)。
3. 砂浆应均匀、牢固涂抹于墙体表面,避免空鼓。抹灰应分层进行,每层抹灰厚度以不大于10mm为宜,应待前一遍抹灰层凝结后,方可进行下一遍抹灰。抹灰层总厚度大于35mm时,应做加强处理。
4. 加水后的砂浆应在3小时内用完,已硬化的砂浆不可再加水使用。
5. 落地灰可回收使用,但不得超过初凝时间。
6. 使用中遇雨雪天气应停止施工,抹灰砂浆硬化前应防止雨淋,普通型产品不能用于冬季施工。
4. 产品包装、运输、贮存
1. 运输时要防雨防潮,谨防锋利物,以免破包受潮。
2. 现场堆放要注意防潮,要按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分别码放,严禁混码混放。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专用仓库内,在包装完好、无受潮的前提下,保质期3个月。超过保质期,必须进过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辽宁鞍山新洪高干拌砂浆 新洪高袋装干粉砂浆
¥ 450.00 ~ ¥ 500.00
¥450.00
2000吨可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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